根據《北京物資學院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修(制)訂工作指導意見(2019版)》,結合我校研究生英語教學資源情況,現對研究生《綜合英語》課程免修免考申請條件及工作流程做如下相關規定:
一、免修免考規則
研究生《綜合英語》課程采用免修免考制,免修申請審核通過后不必參加免修課程的日常教學和《綜合英語》課程的期末考試。
入學時未達到研究生《綜合英語》課程免修條件的研究生,按照培養方案均需參加英語課程的日常教學及考試。
二、免修免考條件
研究生綜合英語課免修,需滿足以下條件中的一項。
1.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考英語成績達65分及以上。
2.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六級(成績525分及以上)。
3.托福成績在70分及以上。
4.雅思成績在5.5分及以上。
5.本科階段為英語專業并獲學士學位。
注:以上所有考試類型只認定在國內參加的考試。
三、免修免考的學生成績換算標準
申請免修免考的學生,《綜合英語》課程的成績將按照學生申請免修條件中的考試成績折算,折算標準如下:
CET6 | 托福 | 雅思 | 專八 | 入學考試英語成績 | 折算期末成績(百分制) |
525+ | 70+ | 5.5+ | - | 65+ | 60 |
568+ | 82+ | 6+ | 合格 | 70+ | 70 |
639+ | 94+ | 6.5+ | 良好 | 75+ | 80 |
674+ | 106+ | 7+ | 優秀 | 80+ | 90 |
700+ | 118+ | 7.5+ | - | 85+ | 100 |
四、申請及審核
1.研究生需在《綜合英語》選課期間提交免修免考的申請。
2.符合免修申請條件的研究生按通知要求提交《北京物資學院研究生綜合英語課程免修免考申請表》、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掃描件(彩色,PDF格式),并對所提交材料做出誠信承諾,如因偽造成績證明材料,一經發現取消該課程成績,并按《北京物資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辦法》處理。
3.外語學院負責接收《綜合英語》免修免考的學生申請,統計符合條件的學生名單并公示。
4.公示后的名單及相關申請材料提交研究生院進行真實性審核。
五、成績管理
外語學院依據本規定將折算后的成績在開課學期期末登錄研究生管理系統。
六、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試行一年。本規定由研究生院和外語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