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序 | 內 容 | 工作要求 | 責任者 | 時間 |
1 | 提出申請 | 申請提前或延遲畢業的研究生根據學校關于提前畢業的條件,在畢業前半年向學院填寫申請報告,指導教師在學生的申請書上應有明確意見; | 學院研究生秘書、導師 | 夏季畢業12月份截止,冬季畢業10月份截止 |
2 | 學院審查 | 由學院研究生秘書對申請提前畢業的申請者的學習成績、中期考核、綜述報告、論文開題、科學研究、發表論文等方面進行審查,符合提前畢業條件,再報院領導審批。 | 學院研究生秘書 | |
3 | 主管院長意見 | 主管院長根據學生具體學習情況分別簽署意見后,由研究生秘書送研究生院培養辦審查后,轉學位辦。 | 主管院長、研究生秘書、培養辦 | |
4 | 研究生院審查 | 學位辦審查發表論文情況后,報研究生院主管院長簽署意見。 | 學位辦 | 4月5日之前或11月5日之前 |
5 | 下達批復 | 學位辦將審批結果通知有關學院研究生工作秘書,存入學籍檔案; | 學位辦 | 4月份或11月份 |
6 | 論文送審 | 提前畢業的學生必須在答辯前三個月將學位論文交學位辦,由校學位辦負責送專家評閱。 | 學位辦 | |
7 | 論文答辯 | 論文評閱的結果為“優秀”方能進行畢業論文答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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