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養單位、各位同學:
根據《四川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修訂)(川大研[2017]66號)》精神,為規范研究生學籍學歷管理,現將12月畢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不得超過6年;碩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不得超過4年,學制為2年的專業學位不得超過3年,若教指委另有規定,則按相關文件執行。
二、已滿最長學習年限(以12月31日為限)的研究生,應以畢業、結業及退學(主動申請退學:研究生管理系統-學籍異動-提交打印后走線下流程)形式之一終止學籍,逾期不辦理相應手續者,學校將作退學處理。
二、研究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符合畢業條件者,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符合畢業條件者,名單報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符合結業條件者,準予結業,發給結業證書。經本人申請并附相關材料,導師、所在學院審核同意,匯總后名單報研究生院。
學生結業后可于結業證書標注時間起碩士1年內、博士2年內(以答辯流程全部完成為限),向所在學院再次申請答辯。若論文正式答辯通過,則向學校申請退回結業證書后換發畢業證書,畢業時間按發證日期填寫。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者,視為放棄,學校不再受理其結業轉畢業申請。
四、本學期申請結業轉畢業的研究生須向學院提交《研究生結業轉畢業申請表》,經導師、所在院系審核,學位論文正式答辯通過后報研究生院,畢業名單備注“結換畢”。退回原結業證書換發畢業證書,畢業時間按發證日期填寫。
五、請各培養單位將畢業、結業等相關材料于12月15日之前報研究生院。
六、畢業生登記表學院收取,清點份數后到培養辦3-325登記蓋章,不受理學生個人單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