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系)、有關單位:
為推進我校研究生英語教學改革,提高研究生英語教學質量,結合我校研究生英語教學實際情況,在原《浙江大學研究生外語教學有關規定》(2017年修訂)的基礎上,對研究生學位英語課程免修申請條件及辦法做進一步修改和細化。新的免修申請條件自2020級新生起正式執行,2020年以前入學的研究生適用原免修申請條件和新免修申請條件。具體申請條件和辦法如下:
一、免修規則
研究生學位英語課程采用免修免考制,免修通過后不必參加免修課程的日常教學及考試。免修申請可同時選擇0500008研究生英語基礎技能、0500009研究生英語能力提升等二門課程,也可只申請免修其中一門。免修僅限于在免修申請前仍未取得學分的課程,對于已取得學分的課程不能申請免修。如歷史上課程考試有不合格記錄,該門課程仍可申請免修,但將打上“重修”標記。
入學時未達到研究生學位英語課程免修申請條件的研究生,入學后也可以不參加學校的研究生學位英語課程教學及考試,直接參加大學英語六級、托福、雅思等考試,達到規定的免修分數線,按要求進行免修申請。
二、免修條件
原免修申請條件(有效期2年) | 新免修申請條件(有效期3年) |
1.大學英語六級總分480分及以上且聽力145及以上 | 1.大學英語六級總分500分及以上且聽力150及以上 |
2.托福80分及以上 | 2.托福95分及以上 |
3.雅思(學術類)6分及以上 | 3.雅思(學術類)6.5分及以上 |
4.英語專業八級成績合格 | 4.英語專業八級成績合格 |
5.碩士生入學全國統考英語(英語一)成績75分及以上[單考除外],系統將自動確認研究生學位英語課程免修并給予學分 | 5.碩士生入學全國統考英語(英語一)成績75分及以上[單考除外],系統將自動確認研究生學位英語課程免修并給予學分 |
6.碩士階段已在我校獲此英語學分(不包括通過免修獲得學分的) | 6.GRE成績310分及以上 |
7.GMAT成績630分及以上 | |
8.WSK(PETS 5)成績達到合格標準 | |
9.在英語國家獲得過學位 | |
10.劍橋英語(CAE)成績180分及以上,CEFR level C1 |
有效期指相應證書的考試時間距申請免修時間的期限。例如,2019年3月申請免修,按照有效期3年計,考試時間在2016年3月及以后的證書為符合有效期的證書。
三、申請及審核
2018學年春夏學期及以前,英語免修集中的申請和審核每學年進行兩次,分別在秋學期和春學期選課期間網上開放。符合免修申請條件的研究生在網上選課期間經選課系統申請研究生學位英語課程免修、登記證書信息并上傳證書原件的掃描件(彩色,PDF格式),無需再進行現場確認。申請系統關閉后,研究生院在集中時段統一對申請材料進行網上審核,審核后對免修結果予以公示。
為方便各位研究生英語免修申請需求,自2019年4月開始,英語免修申請將隨時開放,不再關閉申請系統做統一審核與公示,免修審核權限下放至研究生所在各學院(系)研究生科。
四、《浙江大學研究生外語教學有關規定》(2017年修訂)中“三、課程免修條件”部分的規定自通知發布之日起廢止。
五、本通知由研究生院和外語學院負責解釋。
研究生培養處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