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學院:
為保證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論文答辯與學位授予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上級及我校相關文件規定,現將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等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學位申請資格審查
2021年上半年畢業研究生學位論文資格審查工作2021年3月20日開始啟動,一般應在論文送審前完成,最遲要在答辯前完成。對因疫情防控無法按時返校的研究生,學院可通過郵件等線上方式對相關成果證明電子材料進行審核。
二、研究生學位論文預答辯
根據學位論文完成情況,學院應盡快組織完成2021年上半年碩士、博士研究生論文預答辯工作,該工作由各學院自主安排,需在論文評閱前完成。未參加學位論文預答辯或預答辯未通過者,均視為答辯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參加論文評閱且至少延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請。
三、學位論文“查重”檢測及送審
對已完成學位論文的研究生,4月5日前,各學院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好答辯前畢業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工作并進行答辯資格審查并生成資格審查通過名單。未進行檢測或檢測不通過的論文,均視為答辯資格審查不合格,不得參加論文評閱且至少延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請。學位論文匿名送審時間截止至4月20日。
為保證論文評閱工作公平、公正,提高論文評閱效率,提升論文評閱質量。今年研究生學位論文匿名評閱全部由研究生處學位辦統一平臺送審評閱。
四、學位論文答辯及學位授予
以通過資格審查名單為依據,2021年上半年對先后通過學位論文查重、評審和答辯的申請學位人員進行學位審核與授予。各院研究生秘書在答辯前7日提交審核通過后的研究生答辯審批材料交至研究生處學位辦。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召開時間不晚于6月15日,學院分委員會會議召開時間不晚于6月5日。
各學院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時間原則上安排在6月1日之前,可根據專家評審意見返回情況分期分批組織答辯。確因疫情防控無法參加現場答辯的研究生,可向所在學院申請視頻答辯,學院報研究生處備案。
五、其他事宜
1.今年下半年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及學位授予工作,將按往年時間節點在2021年11月-12月正常開展,具體見學校下半年答辯及學位授予相關工作的通知。
2.其他未盡事宜,學校將根據工作需要另行議定和通知。
3.相關文件:《石河子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格式、書寫規范》《石河子大學關于在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工作中加強學術道德和學術規范建設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石河子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及學位申請資格審查作假行為處理實施細則(試行)》《石河子大學關于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的規定(修訂)》《石河子大學關于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的規定(修訂)》《石河子大學對研究生學位論文進行中期檢查的規定》《石河子大學關于研究生申請學位發表學術論文要求的暫行規定(修訂)》《石河子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匿名評閱實施辦法(修訂)》《石河子大學關于研究生畢業論文預答辯的有關規定(修訂)》《石河子大學學術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及學位申請工作細則(修訂)》《石河子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成果)答辯及學位申請工作細則(修訂)》《石河子大學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結果處理辦法(試行)》(以上文件詳見石河子大學研究生導師手冊(2020年版))
石河子大學研究生處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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